核心概念
雖然以色列政府在 2014 年實施價格捨入法規旨在消除捨入稅和注意力不足稅,但結果卻導致消費者支付更多費用,因為零售商以更高的比例採用以 90 結尾的價格,利用了消費者對價格左邊數字的注意力偏差。
摘要
研究目標
本研究旨在評估以色列於 2014 年 1 月 1 日實施的「價格捨入法規」是否成功實現了政府設定的兩個目標:消除捨入稅和防止零售商利用以 9 結尾的價格。
方法
本研究使用了四個數據集:以色列中央統計局 (CBS) 於 2005 年至 2021 年期間收集的價格數據、尼爾森於 2011 年至 2016 年期間的零售掃描數據、2013 年 CBS 家庭支出調查的消費者購物習慣信息,以及一家大型全國連鎖超市於 2011 年至 2021 年期間的掃描數據。研究人員使用模擬來估計捨入稅,並使用回歸分析來估計消費者對價格左邊數字的注意力偏差。
主要發現
- 在實施價格捨入法規之前,捨入稅很小,約佔快速消費品 (FMCG) 市場收入的 0.001% 至 0.002%。
- 零售商通過設定高比例的以 90 結尾的價格來應對以 9 結尾價格的取消。
- 消費者往往不注意價格的個位數,因此對個位數變化的需求彈性較低,這使得零售商有動機將價格設定在略低於整數的水平。
- 到 2021 年,價格個位數的增加導致消費者在 FMCG 市場的支出增加了約 0.27% 至 0.66%。
主要結論
雖然政府成功地取消了捨入稅,但總體而言,該法規導致消費者支付的費用增加,而不是減少。這是因為零售商利用了消費者對價格左邊數字的注意力偏差,增加了以 90 結尾的價格的使用。
研究意義
本研究對行為經濟學和公共政策領域做出了貢獻。它提供了消費者注意力偏差如何被零售商利用的證據,並強調了在評估政策影響時考慮非預期後果的重要性。
局限性和未來研究方向
本研究的一個局限性是它依賴於模擬來估計捨入稅。未來的研究可以使用準實驗方法來更準確地估計捨入稅。此外,未來的研究可以調查價格捨入法規對消費者搜索行為和零售商定價策略的長期影響。
統計資料
在 2013 年,超市和藥妝店的平均捨入稅為每筆交易 0.0075 新謝克爾。
在 2013 年,小型雜貨店的平均捨入稅為每筆交易 0.0058 新謝克爾。
在 2013 年,便利店的平均捨入稅為每筆交易 0.0048 新謝克爾。
2013 年,現金交易佔 FMCG 總交易的 25%。
2013 年,FMCG 市場的總收入為 408 億新謝克爾。
在價格捨入法規實施之前,超市和藥妝店中以 9 結尾的價格比例為 63.2%。
在價格捨入法規實施之前,小型雜貨店中以 9 結尾的價格比例為 19.9%。
在價格捨入法規實施之前,便利店中以 9 結尾的價格比例為 41.9%。
到 2021 年,超市和藥妝店中以 90 結尾的價格比例為 71.8%。
到 2021 年,小型雜貨店中以 90 結尾的價格比例為 57.0%。
到 2021 年,便利店中以 90 結尾的價格比例為 42.0%。
引述
「多年來,零售商從中獲利兩次——[1] 他們既提出了誤導消費者的較低價格 [指以 9 結尾的價格],又 [2] 從消費者那裡收取了過高的金額 [指不對稱的價格捨入規則]。」——當時的經濟部長納夫塔利·貝內特先生的聲明。
「最大的錯誤之一就是根據政策和計劃的意圖而不是結果來評判它們。」——米爾頓·弗里德曼,在 1975 年 12 月 7 日接受 PBS「開放思想」節目 R·赫夫納採訪時談到「量入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