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研究了基於批准的委員會投票中的個人代表性(IR)概念。IR要求每個選民都得到適當的代表,這比現有的代表性概念(如正當代表和半強正當代表)更加嚴格。
首先,作者定義了IR,並證明了IR不總是可以實現的。作者還證明,檢查一個實例是否存在IR委員會是NP難的。
接下來,作者研究了在特定的偏好域上是否可以實現IR。作者發現,在候選人區間域上,無法實現非平凡的IR近似,但在選民區間域上,可以高效地找到(2,4)-IR委員會。這一結果令人驚訝,因為這兩個偏好域通常表現類似。
最後,作者進行了實驗研究,分析了在各種生成的偏好數據中,IR的可實現性以及常見投票規則選擇IR委員會的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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